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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

villain/2022-09-08/49阅读 /0评论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简介: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绿色建筑管理,推动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使用空间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第三条 国家、省、市确定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鼓励前款以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采用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订、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编制本市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技术规定。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绿色建筑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住房保障房管、水务、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绿色建筑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推广目录,以及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和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不得在建筑中使用。

  本市推广应用以下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建筑体系。包括墙体、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产品,节能门窗和遮阳等节能技术与产品;

  (二)暖通空调制冷系统调控、计量、节能技术与产品;

  (三)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四)节水器具、雨水收集和再生水综合利用等节水技术与产品;

  (五)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

  (六)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技术与产品;

  (七)垃圾分类收集、利废产品循环利用;

  (八)建筑绿色照明及智能化节能技术与产品;

  (九)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绿色、节能技术和管理技术。第六条 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政策和标准等信息,为相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第二章 设计第七条 需要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立项报告(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立绿色建筑专篇(不再另设建筑节能专篇),确定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对拟采用的有关绿色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

  绿色建筑专篇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报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编制绿色建筑专项内容。

  规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适合本地区的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根据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委托勘察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保证绿色建筑设计质量,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第十条 对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没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审定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绿色建筑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达不到绿色建筑相应标准的,不得出具绿色建筑审查合格文件。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提交评价标识申报书、工程立项批件、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绿色技术工程方案。

  申请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申请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的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

绿色建筑的施工规范有哪些?

有以下两种:

一、《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注:1.《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标准编号:GB/T 50905-2014

标准名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出版单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编号:建标[2010]43号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2014年1月29日

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日

出版日期:2014年6月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对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11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评价框架体系、环境保护评价指标、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组织和程序。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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